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8日
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参政议政发言摘登
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市政协委员 郑丽蓉
文章字数:517
  目前我市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推进市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但是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不够;部分已经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单位,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工作缺乏刚性制度作保障;法律顾问缺乏良性遴选机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等。
  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领导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从多角度、全方位全程介入政府的日常工作,包括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实行集体讨论制度,由法律顾问团集体讨论,拿出若干可行方案后,向政府提出意见,为政府作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建立考核制度,增强考核评价专业度、准确度及可操作性,增强法律顾问的责任心。四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的经费保障。合理确定法律顾问的劳动报酬基准,将政府法律顾问费用列入专项预算,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