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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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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履职尽责欢度安全文明寒假
教育部门重拳治理有偿补课
文章字数:2657
12月21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秋季学期期末工作部署会议,深入推进履职尽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力治理有偿补课。
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局直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民办院校负责人、教育局全体机关干部、部分教师代表参加,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相关领导与会监督、指导。会上下发《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有偿补课的通知》文件,对局机关督查专班人员、学校校长、学校班子成员、学校学科组人员、教师职责进行划分并明确有偿补课处罚措施,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全市中小学校长签署《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城区不同学段的校长和教师代表作表态发言。
市教育局负责人强调,对违规有偿补课的整治,必须态度鲜明、责任明确、加大力度。各地各校要通过采取签承诺书、责任状等多种形式,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将《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有偿补课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每一名家长,做到校内外广泛宣传,全社会家喻户晓。对有偿补课这一顽疾,要形成常态、形成震慑、形成合力,做到学校、社会、家庭、社区多管齐下,齐抓共管,让教师和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寒假。
加强专项督查与暗访巡查
市教育局督查组按照所划分的责任片区和责任学校常年开展专项督查与暗访巡查,加强执纪问责,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如果出现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督查组负监督责任与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对督查组成员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直至纪律处分。督查组职责:
1.对督查学校开展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
2.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及时了解治理情况,对典型案例和信访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3.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重点查办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情节恶劣、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
强化学校监管责任
1.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各校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教师出现2人次违规有偿补课,全市通报批评;出现3人次违规有偿补课,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资格;出现4人次或2个及以上学科组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核拨。
2.强化校长的第一责任。校长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在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与职责落到实处。学校教师出现2人次违规有偿补课,校长全市通报批评;出现3人次违规有偿补课,取消校长年度评先资格,诫勉谈话;出现4人次或2个及以上学科组违规有偿补课,校长免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健全治理违规补课纪检监察包保制度。各校要分学科(或年级、教研组、家庭住址等)成立督查小组,由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纪检监察小组成员等)为骨干,相应年级(学科)教师为组员。各督查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开展有偿补课的自查、互查和督查。督查组长对本组组员的偿补课行为负具体责任,全体组员承担连带责任。各督查小组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注重点人群,突出重点区域,通过谈话了解、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及时制止本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本组成员被查实1人次有违规补课行为,组长全市通报批评,组内中层干部诫勉谈话;查实2人次违规补课行为,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组内中层干部全市通报批评;查实3人次及以上违规补课行为,组长免除行政职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本组内中层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全体组员全市通报批评。
从严从重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公办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名学生(3人及以上)进行课外补课以及在社会补习机构兼职的行为。公办教师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特别是强制要求或联系暗示本校、本班学生家长补课,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鄂教师〔2016〕3号)规定,一律给予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的行政处分,扣发两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五年内不得参与高一级职称评审与岗位竞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代课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主动邀请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学校、社区联合治理机制。各校要将所辖学区、联系社区分片包干,落实班子成员担任各片区治理有偿补课联络员,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热心人士、家长代表担任片区“有偿补课监督员”,公布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深入社区与监督员联系并开展检查,与社区多渠道联合开展监督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在面向社会接受举报的同时,督查专班要定期深入乡镇、社区,联系“有偿补课监督员”,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健全治理有偿补课长效机制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校要落实每周一节课的教师政治学习制度,对教师开展政治意识、规范意识、纪律意识、为人师表意识的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清当前正风肃纪的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坚守教师操守,维护教育形象。要将学习教育部规定、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告家长书、校园网、宣传栏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偿补课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有偿补课行为,形成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校外兼课等行为的合力。
3.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在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中,通过暗访、各类信访举报渠道,问卷抽查学生、家长等多种途径,如发现学校教师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首先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资格,再进一步追查教师的纪律责任和学校的管理责任。学校在市教育局或有关部门查处前,主动查处本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予以奖励,每查处一起(以查处文件为依据),年度考核加3分;学校查处有力,管理得力,一年内查处3起以上,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优秀,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建设、经费拨付等予以倾斜。教师主动制止、报告或协助查处违规有偿补课的,由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年度考核评优和学年度优秀教师评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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