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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12536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
文章字数:378
  本报讯(记者 谢红艳 通讯员 汪浪)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连日来,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已下拨672.0375万元资助金至各地各学校,用于资助我市12536名(其中小学8917名、初中3619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将于本月内陆续发放至受助学生(或监护人)手中。
  据介绍,近日,省财政、教育厅下达我市今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14万元,其中,小学生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发放,资助小学生6795人、初中生2788人。经市教育部门摸底统计,今年秋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12536人。为此,市教育局整合市政府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以及省下拨资金,资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优先照顾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灾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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