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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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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涤荡满眼新
——2016年我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文章字数:3406
●本报记者 吴述明 通讯员 天纪宣
这是一场涤荡思想、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
这是一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锤炼。
这是一场徙木立信、顺应民心的实践行动。
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弛而不息纠“四风”;从严查“三种人”、“三个后”,到狠抓基层蝇贪不放;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查纠“四风”不手软,惩治腐败敢碰硬,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如同缕缕清风涤荡城乡各处,让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社情民风为之一新。
“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4月1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上通报一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发出“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的铿锵回响,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
签订责任书、推行纪实管理、加强履责督导……今年以来,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一系列动作、一套套“组合拳”自上而下在我市全面铺开,如火如荼,“两个责任”成为全市党员干部议论最多的热词之一。
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推动“两个责任”沉到基层、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主要领导带头对全市40多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四大家”领导带队深入分管单位和联系地方,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调研督导。
同时,在全市实施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56项工作职责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25项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印发16个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制度,发放1500余册《工作台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
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会议约谈、明察暗访、问责曝光等措施,布设立体监督“探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2016年,市纪委结合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对履职纪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效,对3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委委员1人。
狠刹“四风”震慑常在
12月9日上午,在乡镇宣讲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后,市委党校的王老师马上返回了单位。
换作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他不会这么轻易脱身。“以前,我到镇里宣讲总免不了被留下来吃顿饭,喝点酒,而现在几乎没有这种情况了。”王老师轻松地说道。
这种变化,更直观地体现在来党校学习培训的学员身上。王老师说,以前提到党校培训,很多人讽刺为“学习学习,休息休息,联系联系”,如今,相互吃请之风杜绝,学员到课率明显上升,学习态度更加端正。
“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好的风气自然就形成了。”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长抓常管。组建17个监督检查专班,以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暗访监督等形式,严查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带彩娱乐等问题。
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财政、人社等部门认真履责,推进财务报销违规问题、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机关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红顶中介”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
注重源头治理。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暂行办法》《天门市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南》和《天门市村级财务报账工作操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的通道。
畅通监督渠道。出台“四风”监督有奖举报办法,创办“廉洁天门”微信公众号,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启动“四风110”快速处置机制,快查快结,寸步不让。
杨林街道办事处聂范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某某,违规举办“升学宴”,并收受他人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竟陵街道办事处西龙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卢某某,在任职期间,违规为居民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拖市镇金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承包商财物,虚列生产性项目开支冲抵生活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除“四风”痼疾,绝不“商量着来”,没有“情有可原”。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个,处理党员干部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
惩腐肃贪利剑高悬
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粮食局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易某某被开除党籍。
市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某被开除党籍。
……
2016年,市纪委严肃查办市粮食系统腐败窝案,5名班子成员被立案调查,20余人涉案,震惊全市。
腐败分子的落马,体现了市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鲜明态度,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治腐败的决心。
狠打“老虎”,勤拍“苍蝇”。石河镇界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谢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岳父名义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套取补助资金8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综合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创历史新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46件、结案4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5人,同比分别增长30.8%、27.2%、27.2%。
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惩处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同样是成绩。”在保持高压惩腐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推进源头治腐,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市纪委充分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以及党纪轻处分等问责方式,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防止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
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对19名领导干部进行预警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共谈话函询96人,同比增长231%。
“每个人都期望生活在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里,这关乎每个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效果怎么样,人民的心中自有一杆秤……”
10月以来,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在我市引发强烈反响,不少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永远在路上》每看一集,心灵就触动一次,责任就加重一分。
对党规党纪进行宣讲、开展“清风润我家”家风家训书法美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看守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天门日报》开辟专栏,对《准则》《条例》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坚持以案明纪,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市管干部忏悔录。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2016年,市纪委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大文章,筑牢思想防线,唤醒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
聚焦主业深化改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形势下,一些腐败行为凸显出隐性化、科技化等特点,这对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考验。必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市纪委以换届为契机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会同市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考核,向市委提出调整、配备方案。
加强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的监督指导,继续实行乡镇办案补贴制度,对5个乡镇办案协作区开展3轮执纪审查工作督导,乡镇共办案244件,同比增长34.8%。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向基层更深处延伸,离不开监督触角的完善。
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在市直72家单位设置4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出台《中共天门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市委巡察办,组建4个巡察组,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今年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4家市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30个,均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和整改。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如何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出现?
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推行“素质提升工程”,采取上挂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强化纪检干部内部监督,举办“开放日”活动,打造阳光纪检,常态化开展内部作风巡查,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行则将至,做则必成”,优良党风聚民心,天门大地清风扬,当历史掀开新的一页,使命也愈加艰巨而光荣,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鼙鼓声声,我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将不断迈出新步伐,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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