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丹)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社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庄光明为天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开平、刘贤柱、邓爱平、方馥香、熊利民,秘书长向克林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廖鸿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吴庆华,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漆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庄光明同志简历
庄光明,男,汉族,湖北当阳人,1966年4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入党,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俄亥俄大学在职研究生。
1984.09--1989.07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生
1989.07--1995.11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作
1995.11--1997.09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支部委员
1997.09--1999.05宜昌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其间:1998.03--1998.06省委党校九八春季中青班学习)
1999.05--2000.12宜昌夷陵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12--2001.12宜昌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宜昌夷陵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其间:2001.03--2002.09美国俄亥俄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硕士))
2001.12--2003.02宜昌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2003.02--2003.09宜昌市委副秘书长
2003.09--2005.01宜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5.01--2010.10宜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其间2008.10--2008.11井冈山干部学院第1期县干成长班学习)
2010.10--2011.01宜都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01--2011.03宜都市委书记
2011.03--2011.11宜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5.03宜都市委书记
2015.03--2015.07宜昌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
2015.07--2015.08宜昌市委常委
2015.08--2016.11宜昌市委常委、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2016.11--2016.12天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6.12--天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