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工商局重拳出击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文章字数:504
本报讯(记者 彭丹)近日,《2016湖北媒体问政》特别节目反映我市存在“周黑鸭”被侵权假冒问题,市工商局迅速进行整改,并启动问责程序。
媒体问政后,市工商局迅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已对市内3家假冒“周黑鸭”店铺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1家、立案2家,并对假冒商标标识和包装进行了追缴,将销售者鲁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该局严格问责,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立案2件,组织处理9人,对直接责任人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片区工作人员7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工商所所长2人责令进行书面检查。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连日来,市工商局开展“利刃行动”,对全市侵权假冒、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先后与多家企业开展联合打假,检查专营店及广告企业、个体工商户400多家,限期责令整改违法广告20处,扣押假酒116瓶、广告宣传单300余份,查处假冒案件14件。针对消费维权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敷衍推诿、马虎了事以及不按程序处理、不按规定记录等行为,该局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员作风纪律整训,对查处违法广告不力的1人予以组织处理,对未及时处理的2起消费投诉下达了监察通知书。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