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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窗 之“工作纪律”篇
文章字数:10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  或者  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答:不履行、不正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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