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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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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窗之“工作纪律”篇
文章字数:11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在
、
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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