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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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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
文章字数:449
本报讯(记者 谢红艳)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正在进行,参与创建的学校正向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积极申报。
市教育局于2013年启动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天门中学、实验高中、皂市高中、实验初中、拖市一中、渔薪龙华中学、华泰中学、岳口天南中学、皂市初中、多宝二中被评为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为推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常态化发展,日前,该局开展了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示范校创建条件包括组织、规划、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心理辅导,教育教学与活动开展,环境建设,科研成果,特色创新等七个方面。其中学校心理辅导室需定期对学生开放,按一定的师生比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千人以上学校要有2名以上固定的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教师须具备相关资质等。
下月,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对所有创建校开展评估认定工作,于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认定工作。该局将对示范校进行正式命名和挂牌,并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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