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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
净潭佛子山被评为“湖北省森林城镇”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记者 杨帆 通讯员 熊华波)25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净潭乡、佛子山镇被湖北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湖北省森林城镇”称号。
  湖北省森林城镇是指城镇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注重森林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发挥,城镇建成区形成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湖北省森林城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的城镇。经过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考核验收,近日,全省有51个城镇被评为“湖北省森林城镇”,我市净潭乡与佛子山镇名列其中。
  近年来,净潭乡、佛子山镇积极响应“绿满天门”行动,仅在今年,净潭乡对在状元大道、兴农路、皂仙公路中支河至南支河段等3条主要通道和7条重要通道上绿化里程20多公里,还在老屋村、东湖村、蒋三台村开展速生丰产林建设,栽植白杨树绿化面积380亩;佛子山镇努力打造“一横三纵”绿色长廊,发展村庄绿化8个村,高标准建设示范通道30余公里,全力培植花卉苗木基地1000亩,完成成片造林1000亩。两地努力构建“绿水相间、绿带成网、低碳和谐”的绿化生态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宜林则林、宜栽尽栽、全面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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