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1日
遗失声明
文章字数:180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一份,税票号码:字轨(1505)鄂地证0346788,特声明作废。
  ●聂扩兵,身份证号为429006197009220357不慎遗失残疾军人证,证号为鄂军R034124,因公七级,特声明作废。
  ●天门市七色花岳口店(个体户赵传华)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为:L420984198312312013,特声明作废。
  ●彭市镇解放街刘菊阶不慎遗失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天国用(1995)字第110103041号,特声明作废。
  2016年10月11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