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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9日
2016年度“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启动
将评选出20名“创业明星”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记者 高璐)9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年将评选出20名“创业明星”。
  据介绍,2016年度“创业明星”评选范围为:天门境内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敢拼敢创、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特别是大学生创业、高科技创业、新型业态创业、巾帼创业、回归创业、外来创业、青年创业等方面的典型。评选条件为:创业者所办企业在天门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纳税、稳定经营;创业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口碑,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经济债务纠纷等不良记录;按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创业项目在同行业具有较大的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但历年当选的“创业之星”和“创业明星”不再推荐参选。考核评选将根据《天门市“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奖励办法》,经过宣传发动、组织、群众推荐、实地考评、评选小组合议、媒体公示等多个环节,结果预计在12月公布。
  为鼓励自主创业,挖掘表彰创业先进典型,营造全市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我市已连续多年举办“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对于“创业明星”,我市已出台一系列奖励办法,包括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优先享受2年,50万元以内的政策性创业贷款;创业明星纳入天门市创业导师团队,相关部门对其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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