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9日
如何理解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
文章字数:541
  编者按:
  在2014年9月28日-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认识,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本报特与市民宗局共同开办“民族·宗教之窗”栏目,介绍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以飨读者。
  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坚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通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靠各民族共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