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9日
能繁母牛将获财政补贴
每头补贴258元
文章字数:479
  本报讯(记者 高璐)日前,市畜牧兽医局印发《天门市2016年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今年我市达到要求的能繁母牛将继续享受财政补贴。
  据悉,实施基础母牛扩群项目,旨在通过政策扶持,调动我市肉牛基础母牛养殖积极性,增加基础母牛数量,提高基础母牛养殖水平,推进母牛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全市肉牛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我市肉牛产业。我市作为全省草食畜牧业发展和能繁母牛扩群项目首批试点县市,已连续三年获能繁母牛扩群项目资金,今年的项目资金为158万元。
  此次项目补助对象为全市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同时要求补助对象应在人员、饲养管理技术、圈舍、防疫、粪污处理利用等方面具备开展母牛扩群的基础条件。补助品种为肉牛中的基础母牛,即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补助方式以母牛养殖场(户)为主体,以具备繁殖能力的基础母牛为补贴对象,根据能繁母牛存栏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补贴258元。
  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与基础母牛饲养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